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
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十一、绝缘油试验;
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十三、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十四、检查相位;
十五、测量噪音。
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应按本条全部项目的规定进 行。
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③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④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⑤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⑥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